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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平衡车只是一种运动娱乐装备,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机动车道骑行。
备受市场欢迎的电动平衡车,有几率存在安全风险隐患。12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上海市电动平衡车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在近期抽查的20批次产品中,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达65%。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防水能力、抗盐雾腐蚀、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和防飞转保护等。
电动平衡车主要是依靠车体内部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检测车体姿态和人体重心的变化,并实现启动、加速、减速、停止等动作。但一些电动平衡车存在安全保护功能欠缺,安全风险提示不显著等问题。如果使用者防护意识不强、使用方式不当,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在此次抽查中,共有8批次产品防水性能项目不合格——考虑到使用电动平衡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雨淋或涉水等情况,国家标准要求电动平衡车的防水等级不能低于IPX4,即受任意方向的水飞溅无有害的影响。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在经过IPX4防水等级试验后均没办法再次骑行,部分产品甚至在晾干一个星期之后还是未能正常开机。
10批次产品抗盐雾腐蚀项目不合格——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充分暴露在盐溶液雾气中48小时后能正常开机。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外壳密封性较差,对内部电路板的保护措施不够,部分产品在试验后甚至会出现了电路板烧毁的情况。
6批次安全保护项目不合格——主要涉及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和防飞转保护等项目。这些项目分别考核电动平衡车在超速、驻坡、充电以及用手提取等情况下对消费的人的保护功能。本次监督抽查共有两批次产品超速保护不合格,3批次产品驻坡能力及保护不合格,两批次产品充电锁止不合格,一批次产品防飞转保护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购置电动平衡车之前要明确使用条件。电动平衡车只是一种运动娱乐装备,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机动车道骑行。骑行时尽可能地选择平坦空旷的场地,使用前一定要戴上护具。
合格的电动平衡车应当满足国家标准GB/T 34667-2017或GB/T 34668-2017的要求。消费者要看清包装标识,除了关注产品铭牌上的基础信息外,尤其要关注产品的最大爬坡度、最大载重量、最快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16公里/时)等重要参数。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以及未明示执行标准的产品。
还要警惕过低价格。质量过关的锂电池和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机都不便宜(如一款合格的锂离子电芯做成电池,成本价格就要超过500元),遇到价格过低的电动平衡车,一定要提高警惕,质量不过关的锂电池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